首页 关于迎禾 新闻中心 技术知识 产品展示 关于合作 联系我们
 
       关于我们
       产品展示
       包装展示
       公司展示
       资质荣誉
       会员招商
       联系我们
 
微量元素使用注意事项
[ 日期:2017-07-12]   阅读:708次 ]

 为提高肥效,减少危害,施用时应注意如下事项:

    (1)控制用肥量浓度、力求施用均匀。作物需要微员元素的数量很少,许多微量元素从缺乏到适量的浓度范围很窄,因此,施用微量元素肥料要严格控制用量,防止浓度过大,施用必须注意均匀。

    (2)针对土壤中微量元素状况而施用。不同的土壤类型,不同质地的土壤微量元素的有效性及含量不同,其施用微量元素肥料的效果不一样。一般来说石灰性土壤上,土壤中铁、锌、锰、硼的有效性低,易出现缺乏。而酸性土壤钼的有效性低,因此施用微肥时应针对土壤中微量元索状况合理施用。

    (3)注意各种作物对微量元素的反映选择施用。各种作物对不同的微量元素有不同的反映.敏感程度不同,需要量也不同,施用效果有明显差异。如果树对铁、锌、硼等敏感,

玉米施锌肥效果较好,油菜、棉花等对硼、锌敏感,禾本科作物对锌敏感,豆科作物对钼、硼敏感,所以,要针刘不同作物对不同微量元素的敏感程度和肥效,合理选择和施用。

    (4)注意微量元素肥料与大量元素肥料、有机肥料配合施用。只有在满足了作物对大量元素氮、磷、钾等需要的前提下,微量元素肥料才能表现出明显的增产效果。有机肥料含有多种微量元素,把有机肥料作为维持土壤微量元素肥力的一个重要养分补给源,不可忽视。

 

声明

1、我公司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,且已竭力排查与清理相关“违禁词”(如最、顶……)等极限化词汇,如果还有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用在我公司网站内,我公司声明其全部失效。本声明在我公司网站的所有页面内均有效,所有访问我公司网站的人员、客户均表示默认此内容,不支持任何以“极限用语、极限词、广告违禁词”等为借口或理由来投诉我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或《新广告法》等相关法律,以及以此来索要赔偿等的行为。如有发现“极限化违禁词”请直接默认其无效,并请及时联系我公司进行更改,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!
2、本网站内部分图文来源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

Copyright 2014 版权所有 羊粪有机肥,鸡粪有机肥,有机肥厂家,生物有机肥厂家,有机肥价格,微生物菌肥,生物有机肥,有机肥,生物有机肥_微生物菌肥_鸡粪_羊粪有机肥厂家_价格透明- 石家庄迎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  技术支持:石家庄网站建设  后台登录
石家庄迎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:冀ICP备14004375号-1 联系电话:0311-83501291  邮箱:2643439995@qq.com  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燕赵北大街358号